今天偶然看到腾讯网的报道《郑州乘公交不让座拟罚款续:九成市民反对》,突然想到了自己在3月6日的博客文章《质疑“让座日”》,心下很是为自己的先见之明而窃喜。看起来,这个社会上还是有和俺同感的人的。我想那些大喊“不让座就罚款50元,并赶下车”的学究们一定没有上下班挤车的甘苦经历:一个真正的劳动者,他(她)在经历了一天的辛勤劳作之后,能在回家的路上坐上几分钟,让疲惫的身体和酸痛的四肢有一个放松的机会,那是多大的奢求和快意呢!可是中国现实是不可能所有的乘车人都有对号的座位,这就得有人主动地或被动地牺牲自己的这一份权利。我以为这本身就说明我们的民生问题还有应该改进的缺憾,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而不应该把这种责任转嫁成顾客的道德水平或者法律意识问题,普通的老百姓承担不了这么大的责任。
再回到让座行为本身,在公交车上让座让出一肚子不快的事情不是没有过。你有了座不让,站在跟前的人就有一种蔑视的眼神看你,这和中国人的仇富心理有一定的关联,你看看汶川地震捐款的事吧,好事者们首先不是掂量一下自己奉献了多少爱心,而是先把目光盯在了那些“有钱”的明星大腕身上,好象人家的钱不是靠自己的劳动得来的,巴不得一下子就把他们的不当得利全掏出来,让其穷其一生而后快。那种打土豪分田地杀富济贫的草莽性格表露无遗,而实际上,往往是被骂得最惨的有钱人反而是最先奉献爱心,为灾区人民奔走呼号的无名英雄,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切。所以我说雷锋叔叔也因为适应不了时代的变化而进修法律去了(这当然是句笑谈)。
扯远了。让座是不是解决乘车拥挤了呢?不。相反,你一动,必定会迫使跟前的人跟着动作,人家本来已经站稳了身体不得不随着你的起身而再次处于不确定的游移状态,这在拥挤的车厢里是一件顶痛苦的事情;另外,和你一起坐的人会因为你的“高尚”而突出了他(她)的“不高尚,”最头痛的是被让座的人不一定会领你的情,这决不是耸人听闻哟,这种情况,只能让坐着的人不快,站着的人也不快。
这样子说,并不是说本人就是一个绝不让座的人,多多少少,咱也是一个爱面子的人,我为政府分忧的办法是尽量不去坐那个位子,最多十几分钟的里程,就当是晨练了吧,多坚持一会儿也死不了人,多坐那几分钟也不会长寿多少。谁高尚,谁庸俗也不关咱的事儿,有缘了车上喧两句,没缘了下车各奔东西,生活本就是自己的事儿,老了不是活的资格,病了也不是让人施恩的资本,社会就是这样。我既然没有那么大的财力玩自驾车,选择了这样一种行走方式,我就得接受行车的状态,社会都解决不了乘车拥挤的难题,我一个人哼哼唧唧,除了招来别人的同情,导致社会的争议引起不和谐之外,只能显现出我的脆弱和无能。道德毕竟不像雷锋叔叔身体力行的那样执着了,而法律在这上面又显得那么蛮横和无措,让不让座就像一面镜子,它让我们在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的同时,也看到了社会公共事物亟待改善的迫切要求,而这一点不解决,所谓的共同富裕、全民共享甚至于什么什么城市建设都是一句空话。
附件:郑州拟规定乘客不给老弱病残让座罚款50元
大河网讯 摘要:昨日,《郑州 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提请审议,其中有规定称“乘公交不让座要罚强制性让座规定不仅惹得中青年不满意,连作为受益者的老年人也“不领情”。郑州75岁的李秀珍女士说,“让不让座是道德问题,不是违法乱纪。这种规定会制造我们老年人和年轻人的矛盾。”家住民航路年过七旬的刘大妈认为,“让座合情,人家有尊老爱幼的美德;不让座合理,人家没让座的义务。”
43路公交车长郭建伟认为这样的规定实在没有必要,“郑州市民素质挺高,我的车上总有人让座。”郑州市公交电车公司调度员周永梅说这样做只会为公交车司机的工作增加难度,“这样公交车上摩擦会多,投诉会多,车上僵持不下,车准点到站都难。”
由于网络转载,多名外地读者也参与了讨论,旅居丹麦的印女士打来国际长途。她说,在欧洲,公交车上不让座的不和谐事件也时有发生。对于让座的乘客,司机会主动表扬。她认为,相对于强硬的处罚,车长和周边乘客的赞许更能推动主动让座的文明行为。“罚款更不可行,不仅没依据,也增加了司机的工作难度。人家拒不缴款你也没办法!”
此消息披露后,本网以及大家大型门户进行了转载,本网还开辟网络民意调查专栏,引发网友热议。其中,否定的声音占据了压倒性优势。超过九成的市民明确表示,这样强迫式文明乘车的条款难以实施。
|